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《三重门》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,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,风沙满天,建筑土气,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。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,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,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,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,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,觉得上海什么都好,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。 第二是善于打小范围的配合。往往是三个互相认识的哥儿们,站在方圆五米的一个范围里面,你传我我传他半天,其他七个人全部在旁边观赏,然后对方逼近了,有一个哥儿们(这个哥儿们往往是站得最靠近自家大门的)支撑不住,突然想起来要扩大战线,于是马上醒悟,抡起一脚,出界。 这段时间每隔两天的半夜我都要去一个理发店洗头,之前我决定洗遍附近每一家店,两个多月后我发现给我洗头的小姐都非常小心翼翼安于本分,后来终于知道原来因为我每次换一家洗头店,所以圈内盛传我是市公安局派来监督的。于是我改变战略,专门到一家店里洗头,而且专门只找同一个小姐,终于消除了影响。 那男的钻上车后表示满意,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女的,不一会儿一个估计还是学生大小的女孩子徐徐而来,也表示满意以后,那男的说:这车我们要了,你把它开到车库去,别给人摸了。 这样的车没有几人可以忍受,我则是将音量调大,疯子一样赶路,争取早日到达目的地可以停车熄火。这样我想能有本领安然坐上此车的估计只剩下纺织厂女工了。 第四个是角球准确度高。在经过了打边路,小范围配合和打对方腿以后,我们终于博得一个角球。中国队高大的队员往对方禁区里一站都高出半个头,好,有戏。只见我方发角球队员气定神闲,高瞻远瞩,在人群里找半天,这时候对方门将露了一下头,哟,就找你呢,于是一个美丽的弧度,球落点好得门将如果不伸手接一下的话就会被球砸死,对方门将迫于自卫,不得不将球抱住。 然后阿超向大家介绍,这个是老夏,开车很猛,没戴头盔载个人居然能跑一百五,是新会员。 这些事情终于引起学校注意,经过一个礼拜的调查,将正卧床不起的老夏开除。 其实离开上海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,只是有一天我在淮海路上行走,突然发现,原来这个淮海路不是属于我的而是属于大家的。于是离开上海的愿望越发强烈。这很奇怪。可能属于一种心理变态。